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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萨丕尔 vs 乔姆斯基

申小龙 文化语言学新视野
2024-09-10

人们都知道乔姆斯基说人的语言能力是天赋的,而人的其他行为不是天赋的,却不知道萨丕尔反过来说走路是人类遗传的生物功能,而语言不是。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先天注定要说话是对的,但这完全是由于他不只出生在自然界,同时也出生在社会环境中。

没有了社会,如果他还能活下去的话,无疑他还会学走路,但他永远学不会说话,即不会按照某个社会的传统体系来传达意思。

把一个刚生下来的人从他出生的社会环境迁移到完全另外一个社会环境里去,在新的环境里他会学会走路,就像在老环境一样,但他的语言会和老环境的语言完全不同。

由此可见,人类的走路活动具有普遍性。不同地域人的走路即使有差别,它也是极其有限,且完全不自主的,无目的的。

语言这种人类活动,从一个社会集体到另一个社会集体,它的社会差别是无限度可说的,因为它纯然是一个集体的历史遗产,是长期相沿的社会习惯的产物。因此走路是一种机体的、本能性的功能(当然它不是一种本能),语言是一种非本能性的、获得的、文化的功能。(萨丕尔《语言论》)


乔姆斯基提出研究人的天生(遗传)语言能力的问题,他认为人类的语言能力是一套先天的程序,即普遍语法,它是语言基本结构的基础,决定人掌握自然语言的内在能力。

但毫无疑问,人只有当他不仅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且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的时候,他才有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内在冲动。也就是说,只有社会环境才能激活人的语言能力。

语言的演变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虽然其中也有生物属性的制约,如语言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总是最短的词,但社会的需要才是语言演变的根本原因。


按照乔姆斯基的观点,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语言的内在一致性。人类语言当然有内在一致性,因为人的基本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是相同的。但要找到这个普遍语法,实在太难了。

目前的研究都是英语化的研究,根本无法得到中文的认可。例如说普遍语法是SVO“他吃饭”,而“他饭吃了”“饭他吃了”是从SVO中转换来的,这样的说法不过是因为英语中没有这样的句子罢了。朱德熙先生问得很好:你怎么知道“他饭吃了”是SOV,而不是SSV呢?换一个视角我们可以这样问:你怎么知道汉语有S呢?是根据汉语句子的形式吗?显然不是。那么是根据汉语句子的内容吗?你分析过一个汉语文本中所有句子的内容格局吗?显然没有。


语言研究把普遍语法建立在英语范畴上,这是没有出路的。出路在哪里?出路在首先认识人类语言的巨大差异,而这个巨大差异,首先就是汉语汉字和欧洲语言文字的巨大差异——

就像萨丕尔说的:“从拉丁语到俄语,我们觉得视野所及,景象大抵是相同的,尽管近处的、熟习的地势已经改变了。到了英语,我们好像看到山形歪斜了一点,不过整个景象还认得出来。然而一来到汉语,头上的天都变了。”

就像索绪尔说的,人类的文字都是记录语言的,是符号的符号,只有汉字不是,汉字是中国人的第二语言。

就像洪堡特说的,“汉语在语法构造上几乎完全不同于一切已知的语言”。“汉语的语法结构是极为独特的,从所有语言的语法差异来看,汉语可以说自成一类,而不是某一具体语言的亚种(Abart)。”  汉语 “在人类语言的一般性质” 上与欧洲语言 “根本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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